胡泳:中国公民新闻的独特创造与意义
胡泳 《经济观察报》 2011年7月16日
在中国,由于在现实中缺乏一套能充分容纳民意表达、并将民意反映到公共政策和公共事务的决策和裁判中去的机制,加上司法改革的缓慢、媒体监督的困难,使得通过公民新闻而表达的公众舆论在中国的公共空间中占有独特和显著的地位。笔者把公民新闻对中国政治与社会的影响分为四种:
1.责任政治
由于较少受到社会习俗和制度化的政治权威的限制,互联网使得中国原本隐身的民意变得高度可见。如果说,在现实世界里,很多中国人是“沉默的大多数”的一部分,那么,在互联网上,他们获得了发言的机会,并且,采取着自己认为应该采取的行为。这其中,至关重要的一件事就是公民试图按照宪法和其他法律对当权者进行问责,在一个官本位的社会中逐渐种下责任的种子。
在问责过程中,中国网民采用了独特的人肉搜索方法。人肉搜索的功能在于在网络社区集合广大网民的力量,追查某些事情或者人物的真相,并将相关细节曝光。近年已发生多起因网络举报和曝光导致官员落马案例。
2008年10月,深圳海事局党组书记林嘉祥在一起在职高级公务员疑似猥亵女童未遂事件中,被人在网上公布了当时他和女童父母在大厅争吵的视频。视频所配字幕中(视频本身无声),林嘉祥言语嚣张,引起网民的强烈不满并对其发动了人肉搜索。11月3日,林被交通运输部党组以酒后言语不当,造成恶劣影响,免去党内外一切职务。
2008年12月,南京市江宁区房产局局长周久耕,因在开会时抽“天价烟”、戴“天价表”的照片被贴到网上而落马。2009年10月10日,周久耕被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1年。周久耕事件被视为网络反腐的标志性事件。
2009年11月,有网民发帖称,贫困县内蒙古呼伦贝尔市阿荣旗的检察院检察长刘丽洁,其座驾是辆豪华车“途锐”。刘丽洁后来引咎辞职。
2010年2月,广西来宾市烟草专卖局局长韩峰的日记被放到网上,引起极大轰动。根据这份2007年1月至2008年1月的日记记载,韩峰的工作、生活主要内容是喝酒、玩女人、受贿。他旋即被停职并接受调查。3月14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烟草专卖局党组做出决定,开除其党籍和公职。12月14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韩峰有期徒刑13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10万元。
蓬勃发展的网络和随着网络而崛起的自由表达新途径,已经让官员心生恐惧。正像陕西绥德县某位宣传部长的感叹:“以前没有网络的时候多好啊,想让他们怎么说就怎么说。”2010年4月,《人民论坛》杂志做过一个有趣的“当代中国官员的‘网络恐惧’调查”, 有县委书记表示,“在当前的网络中,官员很有可能成为‘弱势群体’。”调查结果显示,70%的受调查者认为,当代中国官员患有“网络恐惧”症。对“哪一级别的干部最怕网络监督?”的问题,人民论坛杂志问卷调查中心对300位党政干部的问卷调查结果显示,选择“县处级”这一选项的占47%,列第一位。而根据记者采访发现,宣传部长和县委书记这两个群体的官员最怕网络监督。
在另一方面,一项网上调查显示,有71.5%的人表示自己“会参与反腐”;遇到社会不良现象时,有75.5%的人会选择网络曝光。《检察日报》对此评论说:“以网络为代表的新闻媒体作为社会公器,比较好地承担起了代表公众对腐败问题进行监督的社会责任……已成为遏制官僚主义、形式主义以及以权谋私等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有力武器。”
在互联网上,民众最终发现了一个相对可以免于恐惧和限制的公共空间,情绪的亢奋和批评的激烈便犹如洪水出闸。这可以解释,为什么中国的新媒体比起其他媒体来,更加缺乏平和与理性,也表明,在中国特殊的政治环境下,网络活动较之其他国家更具政治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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