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是最好的避孕药”
“一放就乱”,这是我国控制人口的传统观点。但现实情况给予人口学者足够的底气否定这一观点。
山西翼城、甘肃酒泉、河北承德和湖北恩施有840万人,其中大部分属于农村地区,从上世纪八十年代开始试行“二胎方案”。到2000年,翼城县总和生育率1.5,酒泉1.4;恩施2005年的总和生育率1.47;承德现在只有1.6。“这些地方,没有出现过给他两孩的政策却要生三孩的现象。”中国社科院人口与劳动经济研究所研究员王广州说。
北京大学人口所教授穆光宗在浙江绍兴的最近调研,也显示“发展是最好的避孕药”这一人口学公理。1980年后,绍兴的双农独女户家庭已经积存了十几万之多,这些家庭本可以生育两个孩子却放弃了第二胎生育指标,多年来,绍兴户籍人口的生育率一直稳定在1.3以下。
在陈友华看来,上述地区只相当于人口研究的“盆景”,海南、云南、青海、宁夏、新疆和西藏才具有蓝本意义。

据陈友华介绍,海南、云南、青海、宁夏、新疆,实行的也是农村二孩、部分群众甚至可以生育多孩的政策,西藏对农村藏族居民的生育数量没有明确的限制。六省区是中国的老、少、边、山地区,也是中国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最低的地区,由于社会经济发展程度低,计划生育推行晚等原因,六省区总和生育率始终高于全国的平均水平。然而,自上世纪七十年代以来,它们的总和生育率也呈现出持续下降的趋势。
陈友华说:“这表明生育率有其自身发展变化的规律,并不完全取决于生育政策的具体规定。超生与放弃生育权利现象并存,表明群众的生育数量可以低于、等于或者高于政策规定。以往常把目光聚焦于超生,并形成如下思维逻辑:政策允许生育一孩,群众就会生育二孩,政策允许生育二孩,群众就会生育三孩……这种思维逻辑与现实严重不符。应该注意到:虽然政策允许生育两孩,但部分群众仅生育一个孩子,甚至一个孩子都不生。包括六省区在内的全国所有省份不仅都出现放弃生育权利现象,且呈不断蔓延之势,以至于部分省份超生人数少于放弃生育权利人数,实际生育率低于政策生育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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