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而,各国军队莫不重视此一问题,尤其面临敌人武力威胁的台湾,更应加强重要官员及部队的心理训练。据报导18,今(2007)年四月的汉光23号演习,美军方特别派出专家来台评估国军的“精神战力”,了解台湾是否有自我防卫的意志和战力能否持久。而汉光23号演习也实施“战场心理抗压”体验训练。军方指出,近年来发觉部份部队出现不少“少爷兵”,18参见《联合新闻网》,2007年4月16日。9
不仅自己无法适应团队生活,甚至一听到打靶就会出现忧郁现象。19国军现正辟建心理训练场,惟这种仿效共军作法是否有效,颇值深思。
六、结语
所谓“三战”并非新生的事物,其本存在于历次的战争中,然当共军将此寻常战时心理战活动,冠之以“三战”的新品牌(或称“新提法”吧),再加上大陆研究者以“学术”之名,大作配合文章,在无限诠释之下,“三20战”竟然神秘之物,尤其法律战究竟为何?迄今仍众说纷纭,莫衷一是。如此对于厘清概念不但无所助益,反有制造更多问题的疑虑。本文以为,在国际社会里,除了合意签订的国际协定、公约等,对当事国具一定限度的规范作用外,岂见任何国际法可规范所有的国家,更遑论一国欲自定法律去规范他国。而国际间冲突如能以法律作为解决,又何必诉诸武力战争途径?法律与战争本相对立,法律“战”根本就是一个错误的命题。当两国进入武力对抗,无论宣称什么,也就仅止于“宣称”,而其有无产生效用,则完全视两国的实力及如何运作而定,其可以是纯武力的,也可是非纯武力的心理战,抑或武力战与心理战伴随而行,惟如此无关乎法律战。严格的说,国际间根本无真正的法律战存在,但却有实质为心理战的所谓“法律战”手段。19参见《联合新闻网》,2007年4月21日。20中共学者的“法律战”相关论述颇多,然观点南辕北辙,莫衷一是。参见刘宣德,2007年,〈反分裂法通过的背景分析〉,发表于台师大主办《2007青年精英论坛》研讨会,2007年5月26日。10

许如亨参与编辑的《台湾安全战略评估》一书封面。——老参谋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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