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机倒把罪是指通过囤积货然后转卖的方式获得盈利的行为,在1997年以前我国对这种行为专门规定了投机倒把罪罪名,目前已经取消了有关本罪的规定。但是利用类似的手段扰乱市场经济的行为还是属于刑事犯罪,我国将这种做法统一性规定为扰乱市场罪,侵权人应当承担5年以内的刑期。

投机倒把罪是什么意思

如果你倒卖了东西,赚取了中间差价,你就是投机倒把分子。这正是那时对投机倒把行为和投机倒把分子的定义。当时的宣传口径是,要靠劳动致富,要靠勤劳致富,不能走邪门歪道。投机倒把就是说邪门歪道的一种。因为投机倒把和无产阶级思想与社会主义道路是不相容的。它是社会主义田地里的资本主义毒草,决不能让其生长蔓延,必须坚决彻底根除。所以,那个时候,打击投机倒把行为不仅喊得很响,而且打击力度也非常大,在制度上从各个方面对它“围追堵截”。一旦发现,依法严厉打击,不留情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