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商业银行具有企业性质:商业银行必须符合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的最低资本要求,按照规定纳税,独立经营,自负盈亏,承担自己的经营责任。自身风险;

2、商业银行是特殊的金融企业:因为商业银行经营的不是普通食品,而是货币和信贷领域;

3、商业银行是以盈利为目的的特殊银行:商业银行业务范围广泛,强调盈利能力、流动性等。

4、法律性质:商业银行经国家特别许可设立,并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管。

商业银行的职能

1、调节经济:商业银行通过信用中介开展活动,为社会急需资金的部门、企业、个人等提供金融帮助,优化经济结构;

2、信用创造:商业银行可以吸收各种存款资金,并利用这些资金创造更多的价值,衍生贷款,通过吸收活期存款向有需要的客户提供资金和贷款,不断创造源源不断的信用。新价值;

3、信用中介:商业银行作为中介,可以很好地吸收和聚集社会闲置资金,然后流向有需要的部门和单位,实现金融融资;

4、支付中介:商业银行还可以办理各种存款、取款、支付业务;

5、金融服务:商业银行主要为客户提供各种信息服务、咨询、业务代理等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