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证的三个基本原则是:严格遵约原则、抽象交易独立原则、欺诈例外原则。信用证是指买方向银行申请并向卖方开具的有条件的书面文件,其中买方保证承担偿还贷款的责任,并将贷款存入银行,然后银行充当付款人开具汇票并运送一定金额。单据后,卖方将按照信用证的规定装运货物。

信用证的特点

1、单证自足:信用证与基础贸易分离,不附属于销售合同;

2、纯跟单业务:开证行审核单据符合条件和规定后,必须凭单无条件付款,而不是凭货物付款;

3、开证行承担主要付款责任:买方已向开证行付款,开证行在开出信用证后承担主要付款责任;

4、信用证有多种类型:一种是基于证据的,分类标准包括汇票是否附有货运单据、开证行负责等;另一种是基于证据的信用证。另一种是根据凭证书写的作用,分类标准包括循环信用证、对开信用证等。